7月7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深圳市京利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对PCB制造商珠海市京利华电路板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珠海市京利华电路板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位于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新青科技工业园区,是一家专业从事PCB制造的高新技术民营企业,拥有5200㎡现代化厂房及先进配套的加工设备。企业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20万人民币。
2025年至今,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先后18次被限制高消费;2026年以来,该公司先后3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法院表示,珠海市京利华电路板有限公司在执行法院的涉执案件数量33宗,债务总额达9,739,461.61元。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扣划珠海京利华公司名下银行存款61,156.55 元,由申请执行人珠海市鑫合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受偿 40,870.74元、珠海市亚恩电子有限公司20,285.81元。 执行法院未发现珠海京利华公司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2026年6月11日,执行法院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根据深圳市京利华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申请,以其不能清偿到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决定将该公司移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