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3日,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四川上达电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6月11日,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与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遂宁分所被指定为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为李高赵。
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最终认定205户债权人210笔债权为无异议债权,总额143,225,172.2元。其中包括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债权2笔263,077.53元、有财产担保债权2笔32,082,396.45元、普通债权206笔110,879,698.22元。
8月28日,法院裁定确认《四川上达电子有限公司无异议债权表(第一批)》所载债权金额及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