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1日作出民事裁定,正式受理余姚艾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对昆山凸凹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凸凹凹电子”)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案号为(2025)苏0583破申186号。
根据裁定书,申请人余姚艾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已生效的民事调解书(案号:(2024)苏0583民初4682号),就凸凹凹电子所欠合同款人民币29,000元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在苏州市范围内未发现该公司名下有不动产、车辆、银行存款等可供执行的财产,亦未能在其注册地址查明实际经营情况。
此外,凸凹凹电子在法院仍有多起未履行的执行案件,反映其已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法院据此认定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所规定的破产受理条件,依法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
公开资料显示,昆山凸凹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3日在昆山市行政审批局登记成立,其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现登记法定代表人为郝象杰。经营范围为覆铜板、铝基板、线路板、网板的设计及销售;光伏材料、太阳能光电产品、光电材料、电子材料、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通讯器材(不含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自动化设备、灯具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